根据《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深人社规〔2018〕17号)以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函〔2018〕2334号)文件的要求,福田区在建工程及新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后,应将第三方担保材料交至所在区人力资源局,具体接收部门及联系人如下:
一、接收部门:福田区劳动监察大队
二、地址: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工业区111栋二楼综合办公室
三、联系人:刘益珍
四、联系方式:23610805
特此通知。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2019年1月3日
]]>
One thought on “关于福田区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保函接收相关工作的通知”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