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 网络化教学扩声及环境集成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BIECC-ZB8584/清设招第2020101号

清华大学网络化教学扩声及环境集成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下载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清华大学的委托,就清华大学网络化教学扩声及环境集成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清华大学网络化教学扩声及环境集成系统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BIECC-ZB8584/清设招第2020101号
  • 招标内容:根据学校规划要求,三教所有教室将建设为新一代多媒体智慧教室,是2020年教学环境建设中最重要的项目,网络化教学扩声及环境集成系统负责教室扩声系统和多个子系统的整合,构建一个实用、可靠、高效和安全的教学系统。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
1IP网络功放59
2音频处理器81
3一键对讲81
4值班室对讲主机2
5音箱142
6领夹麦克11
7手持麦克22
8全向拾音麦克162
9走廊打铃音箱22
10专用机柜59
11线材81
12多媒体系统安装调试81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为科研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本项目中的采购预算即为最高限价,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65.60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的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8)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20年06月30日起至2020年07月07日止,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疫情期间建议优先采用电汇或网银购买标书。期满后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单位可以顺延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并另行公告。电汇或网银购买标书,请将电汇底单(网银转账页面)扫描件及以下表格发邮件至jowena@163.com,邮件主题请务必注明“(项目编号)购买标书信息”。

项目编号 
包号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08室(北四环学院桥东北角)。
  •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的信息:(1)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2)联系信息:联系人、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邮箱。(3)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无。以上信息无需盖章。

9、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如若本项目分包,购买时请注明拟投标的包号。

10、招标文件电子版文件下载网址:http://www.biecc.com.cn/fushulanmu/Biaoshuxiazai/。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暨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6会议室(北四环学院桥东北角)。

14、投标文件请于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疫情防控期间可以采用快递、闪送等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对于采用快递、闪送等形式递交文件的投标人,应同时递交一份关于认可开标现场内容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采用快递、闪送等形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推荐采用顺丰快递),请务必自行掌握投递时间,确保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到达的文件恕不接收。

1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

17、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www.ccgp.gov.cn及清华大学网站发布。对其他网站转发本公告可能引起的信息误导、造成投标人的经济或其他损失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不负任何责任。

1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及质疑,请与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质疑函请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

  人:清华大学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邮编:100084)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 010-62785590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1(购买标书在608)

邮  编:100083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              

帐  号:10242000000002546

联系部门:招标事业部    

联 系 人:王蕾蕾、梁超       

联系电话:82376725   

传真:82370881     

电子邮箱:bjgjgczb1@163.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如本表和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中的内容有矛盾,也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内容
1.1采购人:清华大学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邮编100084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 010-62785590
1.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1电话:王蕾蕾、梁超010-82376725
1.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3.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否
2.1财政资金资金。本项目为科研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本项目中的采购预算即为最高限价,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65.60万元。
7.3投标语言:中文
9_7-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注: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9_7-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见第七章)
9_7-3投标人资格声明
9_7-4制造商资格声明(进口产品适用,其它产品不是必须提供)
9_7-5制造商授权书(第四章明确要求提供制造厂商授权的必须提供该授权书,其它情况不是必须提供)
9_7-6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2、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必须是完整的(正反面),可以为复印件 (加盖本单位公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4、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9_7-7投标人应提供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若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_7-8投标人应提供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法人单位必须为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依法免税或零报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文件或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9_7-9投标人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对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出了实质性要求,则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9_7-10参加此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9_7-11信用声明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9_7-12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2.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网银转账、支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为减少收取/退还保证金的手续,建议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账户名称: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              帐  号:10242000000002546
13.1投标有效期:90天
14.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版:2份。(电子文件规定:提供文件的可编辑版本和盖红章的PDF扫描件存储载体为USB存储设备)。电子文件规定格式为:(一)文本文件采用DOC、RTF、TXT、PDF格式;(二)图像文件采用JPEG、TIFF格式;(三)影像文件采用MPEG、AVI格式;(四)声音文件采用WAV、MP3格式。
16.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18.1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3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6会议室(北四环学院桥东北角)
26.1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的24小时之内将合同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bjgjgczb1@163.com,标题为“BIECC-ZBXX/清设招第XX号政府采购合同”。
26.5数量增加变更:不超过10%
27.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28.1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1)以买卖双方签定的合同总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用。(3)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招标机构同意的币种(4)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在投标时,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送交中标服务费承诺书。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所有中标服务费。账户名称: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              帐  号:1024200000000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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