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丰南区采购小集镇污水处理厂代运营单位项目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丰南区采购小集污水处理厂代运营单位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QHDJJCG2016150 报送时间:2016年11月23日
采购人名称:唐山市丰南区瑞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采购人地址:唐山市丰南区小集镇 |
采购人联系方式:魏凤龙 18032530999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秦皇岛久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友谊路法国小镇物业楼三楼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931592211 |
采购数量:本项目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采购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实施地点:唐山市丰南区小集镇 |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丰南区采购小集镇污水处理厂代运营单位项目;详见项目清单;预算叁拾万元/月,运营单位在协议期内如遇采购人政策性调整运营方式如改变为PPP模式或其他方式运营,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运营单位无条件服从且无任何赔偿。 2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自筹。 3质量要求:合格。 4 招标控制价:300000.00元/月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对供应商的要求。2.供应商须为国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相应资格的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资格和能力,并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及所要求的服务。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为用户提供完善的服务。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报名须知: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参加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请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并携带2)企业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5)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构办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报名时必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23日-2016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休息)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唐山市丰南区金盛花园二期206#楼第一单元101室。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
招标文件售价:600人民币 |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15日9时30分 |
开标时间: 2016年12月15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唐山市丰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估法,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联系人:刘艳敏 |
联系方式:18931592211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
备注: |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唐山市丰南区瑞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丰南区小集镇 联系人:魏凤龙 电话:18032530999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秦皇岛久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友谊路法国小镇物业楼三楼 联系人:毕海平 刘艳敏 电 话:18931592211 |
1.1.4 | 项目名称 | 丰南区采购小集镇污水处理厂代运营单位项目 |
1.1.5 | 供货地点 | 丰南区小集镇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上级资金及自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本次委托运营,全部内容 |
1.3.2 | 服务期 | 3年(运营单位在协议期内如遇采购人政策性调整运营方式如改变为PPP模式或其他方式运营,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运营单位不无条件服从且无任何赔偿。)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资质条件:供应商须为须为国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本次招标的经营范围,并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 其他要求: 1.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4.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开标时,必须带齐以上资料有效原件,以备资格后审。 |
1.4.2 | 费用承担 |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年12月15日9时30分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发出时间为准)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300000.00元/月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参加谈判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应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投标人需将银行保函复印件胶装在投标文件当中,原件开标时提供。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 年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及单位公章 |
3.6.4 | 投标文件份数 | 壹 正 肆 副 |
3.6.5 | 投标文件电子版 | √要求, 电子标书U盘一份。 |
3.6.6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胶装,密封在一个袋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在一个袋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丰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自检 开标顺序:按投标单位签到顺序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
7.2 | 中标人公示媒介 |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
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8.1 | 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 |
8.2 | 履约保证金 | 叁拾万元整(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 |
9 | 特别注意: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一次性递交的资格后审要求的所有证件原件,包括如下: 1.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4.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银行保函原件 要求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并列明清单,在文件袋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截止时间。未按要求密封、提供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无效投标处理。 | |
10 | 开标现场手持件说明: 1、如果投标人法人出场,需携带法人证明书(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果投标人法人授权人出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