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分类:上网保函和不上网保函的区别

不上网保函 所谓不上网保函,是指出函银行以银行名义依据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基于彼此签订的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权利义务关系进行债务责任担保。银行出具的保函并没有进入银行系统网或SWIFT系统。 上网保函业务通常流通到市场中的可能性很小,因为上网保函的法效性、真实性有所保障,此类业务在金融机构中直接可对单完成,不必耗费精力和高成本在市场中寻找借贷资金。由此判断,流通于市场中的通常为不上网保函业务。 银行法人有上级行的授信限制,不同的银行总行对各级行的授信有明确规定,一级分行针对管辖区域的各二级分行、支行又有另行规章制度,这些是银行体系有效管理的基本保障。对于融资类保函,一般支行具备的担保权限仅在千万余元,而且需要由一级分行对出函的批复。甚至某些银行,例如河北省内中国银行,各支行不具备出具融资类保函的权力,出函权在省一级分行。 此外,银行保函的申请有一定的要求,委托人还需要支付保证金和提供反担保品,再经银行的行务会进行研究,报经上级行的批准,银行才可能出函为其委托人的债务进行责任担保。 各银行也有其制式的保函样本,而现实的状况是,市场中很多的资金方提供保函样本,然后让出函银行确认,其保函的内容又混淆于从属性保函和见索即付保函之间。 对于不上网保函的市场资金供应方的一些做法常常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接触过几个资金方,他们发给我的操作流程内容体现出,只要银行可以根据“银主”提供的保函样本出函就可以,对于,银行的出函权限、委托人的反担保情况等等根本不过问。他们觉得,只要银行可以按照他们的版本出函,只要保函上盖了银行的公章,行长在保函上签了字,资金方的资金安全就有了保障。至于是否银行行长违规出函,那和他们没关系。保函代表的是银行行为,而不是行长行为,行长换届了,或者出了其他意外,也不影响保函的效力。债务人在保函到期前不能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资金方就可以履行自己的债权权力去找担保银行索取。 上网保函 所谓上网,指入本行内部系统网和入SWIFT系统,其中SWIFT系统熟知的人并不多,我觉得有必要说明一下。“SWIFT”是环球银行电信协会(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的英文简称,由于国际银行业之间经济活动日益频繁,账务往来与日俱增,传统的手工处理手段无法满足客户的要求,为了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发展,客户要求在一个国家内,甚至世界范围内的转账结算与资金清算能迅速完成。所以,从上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欧洲七家银行就酝酿建立一个国际通信系统以提供国际间金融数据及其他信息的快速传递服务,开始对通用的国际金融电文交换处理程序进行可行性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应该建立一个国际化的金融处理系统,该系统要能正确、安全、低成本和快速地传递标准的国际资金调拨信息。 到1973年5月,来自美国、加拿大和欧洲的15个国家的239家银行宣布正式成立SWIFT,其总部设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它是为了解决各国金融通信不能适应国际间支付清算的快速增长而设立的非盈利性组织,负责设计、建立和管理SWIFT国际网络,以便在该组织成员间进行国际金融信息的传输和确定路由。从1974年开始设计计算机网络系统,1977年夏,完成了环球同业金融电信网络(SWIFT网络)系统的各项建设和开发工作,并正式投入运营。 该组织创立之后,其成员银行数逐年迅速增加。从1987年开始,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包括经纪人、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和证券交易所等,开始使用 SWIFT。目前该网络已遍布全球206个国家和地区的8,000多家金融机构,提供金融行业安全报文传输服务与相关接口软件,支援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实时支付清算系统。 1980年SWIFT联接到香港。我国的中国银行于1983年加入SWIFT,是SWIFT组织的第1034家成员行,并于1985年5月正式开通使用,成为我国与国际金融标准接轨的重要里程碑。之后,我国的各国有商业银行及上海和深圳的证券交易所,也先后加入SWIFT。 进入90年代后,除国有商业银行外,中国所有可以办理国际银行业务的外资和侨资银行以及地方性银行纷纷加入SWIFT。SWIFT的使用也从总行逐步扩展到分行。1995年,SWIFT在北京电报大楼和上海长话大楼设立了SWIFT访问点SAP(SWIFT Access Point),它们分别与新加坡和香港的SWIFT区域处理中心主节点连接,为用户提供自动路由选择。 全世界金融数据传输、文件传输、直通处理STP(straight through process)、撮合,清算和净额支付服务、操作信息服务、软件服务、认证技术服务、客户培训和24小时技术支持。 SWIFT自投入运行以来,以其高效、可靠、低廉和完善的服务,在促进世界贸易的发展,加速全球范围内的货币流通和国际金融结算,促进国际金融业务的现代化和规范化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国的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已成为环球银行金融通信协会的会员。 SWIFT Code是由该协会提出并被ISO通过的银行识别代码,其原名是BIC (Bank Indentifier Code),但是BIC这个名字意思太泛,担心有人理解成别的银行识别代码系统,故渐渐大家约定俗成地把BIC叫作SWIFT Code了。 每个银行(包括每个分行、支行)都有一个代码,是由银行名称的英文缩写和总行所在地的英文缩写(也有用数字加字母表示某城市的)以及该分行所在地的代码 (字母、数字或混合)组成。在国际上,银行的SWIFT Code 都是统一的格式,例如:BKCHCNBJ110 ,1-4位为一家银行的统一代码(中国银行为BKCH),5-6位代表国家代码(中国为CN),7-8位代表城市代码(北京为BJ),110代表北京市分行。其中总行的SWIFT Code没有所在地代码,位数为8位(如中国银行总行BKCHCNBJ),其余都为11位。 SWIFT具备以下主要特点: 1.SWIFT需要会员资格。我国的大多数专业银行都是其成员。 2.SWIFT的费用较低。同样多的内容,SWIFT的费用只有TELEX(电传)的18%左右,只有CABLE (电报)的2.5%左右。 3.SWIFT的安全性较高。SWIFT的密押比电传的密押可靠性强、保密性高,且具有较高的自动化。 4.SWIFT的格式具有标准化。对于SWIFT电文,SWIFT组织有着统一的要求和格式。 无论是中国所称的“银行保函”还是国际所称的“备用信用证”,单证进入了SWIFT系统,也就意味着单证具备了真实性、有效性、可监控性和权威性。不仅各银行之间可以通过SWIFT系统进行票证查询,各出具单证的银行总行和央行也可以随时对票证进行查询和监控,使金融业务管理得到有效、高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