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保证保险”适用范围扩大 企业通关成本降效率升
2019-01-18
日前,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青岛海关提交了1份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汇总征税“关税保证保险单”,该企业可凭借“保险单”办理汇总征税,享受“先放后税”通关便利。 据了解,2019年1月1日起,“关税保证保险”可以用于汇总征税,保险金额可根据企业纳税情况在保险期间循环使用。汇总征税是海关为推进贸易便利化、提高通关效率而开展的一种新型集约化征税模式。企业在提供有效担保下即可享受“先放后税”的通关便利,在每月的第五个工作日前完成上月应缴税款的汇总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以往海关只接受“银行保函”和“现金保证金”两种汇总征税担保方式。 “原先我们公司办理汇总征税采用的是银行保函,不仅占用银行授信额度,而且费率还较高。”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王新荣介绍说,汇总征税扩大到关税保证保险后,允许企业通过购买保险代替原先的银行保函,不仅保险费率较银行费用低,而且减少了资金占用,给企业带来利好。 据了解,青岛海关积极推进关税保证保险汇总征税改革实施,截至1月4日,该关已接受人保财险、太保财险为4家企业出具的汇总征税保险单,担保额度合计2200万元,有效降低了企业通关成本,节约了时间和人力,切实助力企业降本、提速、增效。(记者 刘成 通讯员 王坤)]]>